中铁建某局“三不让”帮扶救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三不让”帮扶救助工作,切实解决职工因病因灾等原因而遇到的生活困难,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增强企业凝聚力,确保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不让”帮扶救助的基本含义:
“不让一名职工家庭生活在保障线以下”,指通过困难职工调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落实各种帮困措施,使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最低生活水平达到或高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不让一名职工子女上不起学”,指通过有效的资助,确保有学习能力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基础教育。对考入高等院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适当的资助。
“不让一名职工看不起病”,指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使患大病的职工在享受规定待遇后,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三条“三不让”帮扶救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三不让”资金)的使用遵循分级管理、本级审批,专款专用、全面覆盖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三不让”救助对象为公司在册职工。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要求
第五条公司成立“三不让”帮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工会、纪委、团委、党群部、综合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此处隐藏4932字,下载文档可见......括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诊断病名、就诊情况、医疗总费用、基本医疗报销金额、企业补充及大额医疗报销金额、个人承担金额、“三不让”救助金额、救助方式及救助时间。
第三十七条“三不让”资金使用分析报告制度。每年一次,由公司工会财务起草。内容包括资金使用(助困人数及金额、助学人数及金额、助医人数及金额、其他支出项目及金额)、资金结余分析。
第三十八条会议、报告制度
(一)公司“三不让”帮扶救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三不让”工作办公室汇报,研究重大问题。
(二)“三不让”工作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安排工作,提交向领导小组汇报的重大问题。
(三)每年要将“三不让”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确保“三不让”资金规范使用。
第三十九条“三不让”帮扶救助工作年报制度。《“三不让”帮扶救助工作年报表》(见附件),每年度统计上报一次。由工会、工会财务分项统计、填报,于次年元月底前报集团公司工会生活保障女工部和工会财务。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公司适时对救助标准进行调整。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工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本办法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办法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