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工会委员会、工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 2023-05-04 群团工作 9010
某国企工会委员会、工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某国企工会委员会、工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会”)其所属级工会组织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工会其所属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  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工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  会员人数和管理层级较多的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工会常务委员会工会常务委员会在工会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工会委员会职权,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  工会委员会、工会常务委员会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涉及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请示报告

第二章  议事内容

      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以下事项

    (一)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有关决定、指示的重要意见;研究贯彻执行党组(党委)决定和会员(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重要措施。

    (二)讨论确定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党组(党委)、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此处隐藏2132字,下载文档可见......议、常委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表决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人员半数即予通过,表决结果由工会主席当场宣布并形成决定或决议。工会委员、工会常委对重要问题意见有分歧,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进行表决。

    第十  会议备案。工会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纪要,归档会议材料。会议纪要经工会主席签发后,要及时送达下级工会贯彻落实。会议纪要需送达未参加会议的工会委员、工会常委阅知,并抄送上一级工会。会议材料的归档要完整、规范。

第四章  议事纪律

    第十  所有工会委员、工会常委必须坚决执行工会委员会、工会常委会的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集体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十九  委员会议、常委会议的决定,如落实中出现新情况或会议决定与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相违背,应重新提请复议。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委员会议、常委会议的集体决定。

    第二十条  委员会议、常委会议的内容,要传达的,按正常程序进行传达;规定不传达的,任何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定或其形成的过程必须严格保密。

第五章    

    二十一  本规则由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