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某集团公司人才交流锻炼实施办法
  • 2023-02-08 人才建设 4986
中交某集团公司人才交流锻炼实施办法

交某集团公司人才交流锻炼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人才强企”战略,增强人才队伍生机与活力,拓宽年轻人才成长和培养渠道,规范和推进集团公司人才交流锻炼工作,培养一大批具有多岗位经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股份公司党委《关于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流锻炼,是指各单位有计划地选派一批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到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工作岗位挂职锻炼,促进交流锻炼人员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为本单位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择优选派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培养的原则;

    (三)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适时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集团公司人才交流锻炼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

    第五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集团人才交流锻炼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负责年度人才交流锻炼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集团公司机关、事业部(中心)、片区指挥部、直属项目部与子分公司、外部单位之间日常交流锻炼的组织安排。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按照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和职责,负责协助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年度人才交流锻炼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和组织开展本单位内部的人才交流锻炼工作;负责组织与集团公司其他子分公司间进行的日常人才交流锻炼。

    第七条  集团公司其他各单位负责协助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年度人才交流锻炼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集团公司与外部单位间进行的人才交流锻炼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各子公司与外部单位进行的人才交流锻炼由子公司自行安排......此处隐藏2132字,下载文档可见......出单位承担。交流锻炼人员锻炼期间在接收单位发生的差旅费由接收单位承担,承担标准及报销审批流程按接收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办理。

    (八)交流锻炼期间,交流锻炼人员保留原职务,职级晋升不受影响,其工作由派出单位安排临时接替人选负责,交流锻炼人员全职参与接收单位安排的工作,派出单位不得随意将交流锻炼人员调回。

    (九)交流锻炼人员在锻炼期间由接收单位负责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日常表现,考核结果由接收单位及时反馈派出单位,作为交流锻炼人员绩效发放依据;交流锻炼期满,由派出单位会同接收单位共同进行终期考核,主要考核交流任务完成情况,填写《交流锻炼期满考核表》(附件3)报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并将考核材料原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

    (十)交流锻炼期满后,交流锻炼人员需完成一篇学习交流总结,由接收单位签署综合鉴定意见后报派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七条  子公司内部交流锻炼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可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办法执行,没有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的,可参照本办法第十六条执行。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外部交流锻炼人员由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岗位,并在交流结束时对其在锻炼期间的表现作出工作鉴定,鉴定结果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九条  交流锻炼期满,交流锻炼人员原则上仍回派出单位工作。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