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 2023-04-30 科技创新 5371
某国企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某国企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施工技术在项目降本增效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相关大商务、刚性标准等系列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及所属的国内工程项目,境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 施工技术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集中管控、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是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总负责人,集团公司分管片区的副总工程师代表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分管各相应片区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子(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是本单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

    第四条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的工程管理部门是本单位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归口管理部门。科技与信息化部、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物资设备部、公司办公室(技术档案)、设计事业部(结构设计、测量与监测)、桥梁科学研究院(试验与检测)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集团公司业务职能划分各司其职履行相关的施工技术管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五条 集团公司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认真落实建设单位的技术管理办法和施工承包合同中对有关技术、工期、安全、质量的承诺。

    2.按照上级单位颁布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工程试验、施工测量等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负责......此处隐藏10132字,下载文档可见......程等应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地方城建档案馆相关要求,并遵照执行《集团公司归档项目文件整理规范》《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章 工程技术总结

    第六十条 工程技术总结是指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在施工组织资源配置、施工工艺、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及教训所进行的系统性总结。

    第六十一条 项目总工程师是工程技术总结编纂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在项目开工之初,应组织制定工程技术总结纲要及分阶段编写计划,明确主要参编单位及人员。大型综合工程、特殊复杂工程的工程技术总结应报请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指导编写。

    第六十二条 在施工过程中,各参编单位及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和积累原始施工技术资料并妥善保管,为竣工后编写工程技术总结做好必要的准备。

    第六十三条 工程技术总结的编纂原则要求:

    1.实事求是、系统总结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创新和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做到不遗漏、不夸张。

    2.内容充分、重点突出、文字简洁、数据准确、图表清楚,理论联系实际,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

    3.聚焦技术创新,着力提高总结的技术含量,对“四新”技术的应用及具有特色的工艺、方法应重点叙述,对创新的技术、方法或具有借鉴作用的经验与教训,要重点深入分析。

    第六十四条 工程技术总结应在主体工程完成后3个月内编撰完成,分级上报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审查,修改完善后装订成册,按照保密管理规定登记分发与归档。

第十三章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