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某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
  • 2023-05-02 企业管理 1285
中铁某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

中铁某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管理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员工创新热情,建立创新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根据《股份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表彰奖励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以下简称管理创新成果)是指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及理论,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及成果,从各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管理机制、规章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经实践检验或认定的,有价值、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成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专家评审组。评审委下设办公室在企业发展部。

    第五条评审委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评审委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评审委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工作;

    ()负责审定集团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工作制度、

    企业管理现代化优秀创新成果;负责审定上报股份公司和对外申报的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评审专家库。根据年度管理创新成果的涉及范围和内容在集团公司专家库中选择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集团公司专家......此处隐藏3632字,下载文档可见......家级奖项是指由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组织评选的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项;地方和行业协会级奖项是指由地方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组织评选的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项。

    第二十七条管理创新成果奖励发放依据集团公司表彰奖励活动管理办法执行。获奖成果奖励由主责单位负责分配并列支,纳入单列工资总额管理。

    第二十八条获奖人员为子()公司、直属项目部、片区指挥部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可领取奖励。该奖励按照集团公司相应薪酬管理办法中特殊奖罚规定执行,并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同一创新成果获得不同级次奖项时,奖励标准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得重复发放。

    第三十条获奖管理创新成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已经表彰的收回荣誉证书,取消相应奖励,并取消其三年参评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集团公司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