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集团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领导人员监督管理,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及时掌握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况,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为各级党组织提拔任用、考核奖惩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条依据
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相关党纪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原则
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全面准确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新发展理念原则,建立与贯彻新发展理念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对不适应新发展理念的旧制度及时梳理废除,同时建立完善的、激励相容的制度机制。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子企业。
第五条主要应对的风险及合规管理要求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相关管理机制,防止建档对象、填报内容不明确,职责不清晰,以及因不履行审批手续,涂改、增删、损坏档案,泄漏档案......此处隐藏2532字,下载文档可见......档专卷。未设纪检监督机构的单位,由其同级党组织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干部人事部门向集团纪检监察组或各级纪检监督机构提供管理干部《干部任免审批表》、领导人员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等相关材料。
(3)审计部门在审计报告定稿后30日内交集团纪检监察组或各级纪检监督机构。
第三章廉政情况“活页夹”
第十一条建立对象
(1)集团公司建立对象为集团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
(2)二级及以下单位建立对象为本级党组织管理的领导干部。
第十二条“活页夹”内容
(1)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总体说明。
(2)领导干部本人廉政情况表。主要内容为反映问题线索、线索办理情况、党风廉政意见等。
第十三条“活页夹”备查文件
(1)问题线索处置材料。包括谈话函询材料、初步核实材料等问题线索处置过程资料。
(2)纪律审查材料。包括立案报告、纪律审查报告、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复查处理决定、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等资料。
(3)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
第十四条建立使用
(1)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根据建立对象范围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活页。
(2)新增的本级党组织管理领导干部,集团纪检监察组和各级纪检监督机构应在领导干部任命后7个工作日内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活页夹”。
(3)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活页夹”每季度更新一次。
(4)活页夹资料应指定专人保管,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5)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活页夹”,集中反映领导干部廉洁和作风情况,提供党组织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分析研判和工作决策。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