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某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建设期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确保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控制物资消耗及材料质量,根据《股份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建设期各工区。各工区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工区的物资管理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项目实行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物资管理体制。项目部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常务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
组员:各部门及物供中心负责人
第四条项目部授权组建项目物资供应中心作为现场物资集中采购和供应的服务机构,物供中心代表物供中心组织开展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并负责物资供应、料款结算等工作。
第五条物资管理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领导物资管理工作,审定物资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2.决定各项物资的分类、采购权限、供应组织、管理目标等相关重要事项;
3.参与审核集中采购物资招标采购方案,监督、检查、指导集中采购物资招标结果、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发布以及集中采购物资采购供应合同签订、供应过程等工作;
4.指导各类物资的采购、供应和结算过程,决定物资采购、供应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纠纷等问题处理......此处隐藏7632字,下载文档可见......格执行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制度、办法。集中采购的物资不得擅自、越权采购。否则将按照相关合同和有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级物资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遵章守纪,廉洁奉公,恪尽职守,杜绝消极怠工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于违犯纪律的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章考核评比
第二十六条物资管理工作实行考核评比制度。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每月对各工区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项目部开展的劳动竞赛、绩效考核、信用评价中。
第二十七条考核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建设、市场调查、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检验与验收管理、使用与盘点管理、现场储存和保管管理、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处理、核算与分析、项目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周转材料和小型机具管理等各方面(详见本办法附件19 )。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对考评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处罚,并限期整改。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见《股份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办法实施期间,股份公司文件若有更新,则执行新的标准、规定。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