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某集团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工作,根据《股份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人才引进的对象是指各类管理、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由政府安置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毕业生、社会人才(含国(境)外属地化人才)、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等。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毕业生是指按照国家教育部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具有就业派遣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高等教育院校留学毕业生。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社会人才是指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能力,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的各类外部人才。
第五条 本办法中的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需要安置的士兵。
第六条 引进的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身心健康;
(二)能适应企业工作性质、认同企业文化;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第七条 人才引进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人才、德才兼备;
(二)按需招聘、择优聘用;
(三)优化配置、总量控制;
(四)从严控制、统一招收。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机构及分工
第九条 集团公司统筹人才引进工作,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集团公司......此处隐藏6332字,下载文档可见......工规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优秀毕业生的引进,优化企业人才队伍结构。鼓励各单位积极接收西藏、青海、新疆等边远贫困地区的毕业生。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本办法开展人才引进管理工作,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人才引进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的,移交纪检组织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引进计划、条件标准、招聘程序,规范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各级纪检组织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再监督。
第三十四条 严禁在人才引进中因人设岗、因人设槛,或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工作方案;严禁在人才引进各个环节利用职务便利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如有违规操作,一经查实,取消拟引进人员资格。对工作不负责、引进人才质量不高、把关不严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第三十五条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其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