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关于对受处分(处理)人员管理教育和跟踪回访的暂行办法
  • 2023-05-06 党风廉政 9155
某国企关于对受处分(处理)人员管理教育和跟踪回访的暂行办法

某国企关于对受处分(处理)人员管理教育和跟踪回访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决策指示,扎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及时掌握受处分(处理)人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及家庭动态等情况,跟进加强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按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教育和跟踪回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纪法面前、人人平等。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对照党员标准、岗位职责规范受处分(处理)人员言行,做到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一把尺子,防止失管失控、“破罐子破摔”。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惩戒与教育、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突出政治关爱、政策感化,不搞“一处了之”,通过经常性制度化教育管理,引导受处分(处理)人员知错改错、知恩图报,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教育挽救。

    ()坚持综合施策、动态管控。始终对受处分(处理)人员不抛弃不放弃,主动靠上去做工作,区分情况、多措并举、对症下药,充分彰显纪律约束硬度、批评教育力度、组织关怀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各级党委要履行对受处分(处理)人员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并重点做好受党纪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工作,各级实施处分的部门主要负责受相关处分(处理)人员的跟踪回访工作,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分工负责落实......此处隐藏2432字,下载文档可见......录等收集整理,建立受处分(处理)人员教育回访档案,各级开展教育回访情况每年1231日前集中向本级纪委备案。

    第六条管理教育和跟踪回访工作的具体要求:

    ()教育回访要做到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教育回访对象提出的合理要求,以及个人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及时协调督促所在单位尽力帮助解决,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教育回访要注意区分情况,对深刻反思反省、真心认错改错的及时肯定鼓励,对犯一般性错误、受纪律轻处分、已过影响期的评先评奖等一视同仁,对敢于担当干事、工作成绩突出的该提升要提升,真正把政治上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引导促进受处分处理人员卸下思想包袱、奋发建功立业。

    ()与教育回访对象谈话或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应当保护教育回访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其个人和家庭隐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情况。

    ()教育回访对象如有思想偏激、性格偏执、患有严重疾病、家庭矛盾突出等情况,要搞好安全风险评估,视情增加回访频次,积极稳慎做好相关工作,严防发生问题。

    ()对受处分(处理)人员的教育回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所在党组织和帮带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管理教育责任,各级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经常分析形势,研判风险隐患,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因工作不力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第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