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党风廉政教育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廉洁从业意识,强化廉洁文化阵地建设,为依法合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依据《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机制的通知》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风廉政教育是廉洁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党风廉政教育机制,是公司党委、纪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开展的基础性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是不断提高公司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有效尝试和积极实践。
第三条建立党风廉政教育机制实施细则,旨在建立部党委、党支部廉洁教育常态化运作的两级推进体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日常推进,不断完善廉洁文化建设机制,创新廉洁文化建设模式,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使党风廉政教育与公司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发展。
第四条廉洁教育按照部党委、党支部逐级负责的方式,做到分级管理,全面覆盖。
第五条党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及工作任务,制定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
第六条纪委对照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党支部廉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跟进、检查、指导和评价。
第七条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好党支部党风廉......此处隐藏1432字,下载文档可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全年对公司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覆盖率为100%,对其他人员的覆盖率不低于90%。
(五)建立检查制度
纪委每年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党支部党风廉政教育完成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考评内容中。
第九条党支部党风廉政教育
(一)廉洁教育责任人
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
(二)参与人员
党支部所覆盖的全体岗位人员
(三)教育主题
围绕廉洁从业,结合本支部所覆盖岗位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选取学习传达上级廉洁从业文件精神、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防控、解析反腐案例、教育党员群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定等内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四)教育方式
结合支部学习、支部活动、党小组活动、班组建设以及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讲党课等方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全年不少于3次。全年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覆盖率为100%,对于经常不按规定参加党风廉政教育的党员,要及时向部纪委汇报。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部党委和支部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情况建立台账并存档管理。如相关人员未按时参加统一组织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应在下一项廉洁教育活动开展前及时完成补充学习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