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某局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鼓励员工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活动,增强员工奋发进取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改进质量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QC小组的组建和成果的评审、发表和表彰奖励等。集团公司分管质量安全的副总经理为集团公司QC小组活动管理的分管领导,安全总监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工作,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是QC小组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QC小组活动的指导、推进工作;各子(分)公司、项目部(指挥部)负责本单位QC小组的指导、推进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应重视QC小组活动的管理,把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列入议程,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做好组织发动和推进工作,并为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条 开展QC小组活动,应与企业的方针目标管理、项目管理、班组建设、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等活动相结合。
第五条 QC小组活动,要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采用P CA循环的程序、方法开展活动,要注重实效,及时总结活动成果。
第三章 小组的组建与注册
第六条 QC小组的组建应遵循“自愿参加、上下结合、实事求是、灵活多样”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QC小组的组建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所选课题涉及的专业范围、难度、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小组成员,为便于自主地开展现场改善活动,人数一般5~10人为宜。
第八条 要着重发展以班组或同部门职工组成的“现场型”和“服务型”QC小组;提倡操......此处隐藏2432字,下载文档可见......得全国优秀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每项奖励1万元;优秀卓越领导者、推进者、最佳发表、最佳制作每人奖励0.3万元;
(二)对获得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一等奖每项奖励0.6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0.4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0.3万元;优秀卓越领导者、推进者、最佳发表、最佳制作每人奖励0.2万元;
(三)对获得省(部)级QC小组一等奖每项奖励0.4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0.3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0.2万元;推进者、最佳发表、最佳制作每人奖励0.2万元;
(四)对获得股份公司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每项奖励0.2万元,最佳发表、最佳制作每人奖励0.15万元;
(五)对获得地市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一等奖、质量信得过班组每项奖励0.2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0.15万元,优秀奖每项奖励0.1万元;推进者、最佳发表、最佳制作每人奖励0.1万元;
(六)对获得集团公司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第一名奖励0.35万元,第二名奖励0.3万元,第三名奖励0.25万元;获得一等奖每项奖励0.2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0.15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0.1万元;最佳发表、最佳制作每人奖励0.05万元;
(七)奖励资金发放同一年度内采取就高原则,由所属单位行政列支。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鼓励各单位积极参加地方的全面质量管理成果发表及交流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均按上述办法每年兑现一次奖励。奖项名称发生变更时,奖励标准不变。
第二十五条 实行本办法中的奖励,以集团公司行政发文为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