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某局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程项目的收尾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连续性和收尾阶段的可控性,提高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境内所有工程项目。集团公司负责直管项目收尾,各子(分)公司负责授权及自营项目收尾。
第三条 工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进入收尾阶段:
(一)工程交付运营(含试运营);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工程无法交付运营(含试运营),但工程已实质完工,且具备竣工(交工、初验)验收条件。
第四条 收尾工作内容
(一)工程管理:项目收尾工作计划、安全质量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移交、涉地移交、环水保评估验收、缺陷整治、工程投诉管理;
(二)工经管理:变更索赔、内外部计量结算、外部审价、清收、竣工结算以及内部清算;
(三)财务管理:债权债务清理、财务预算、财务工作移交、保证金或保函回收、清欠工作;
(四)机构及人员管理:收尾阶段定员核定、人员调配管理、工资总额管理、薪酬管理;
(五)资料管理:工程总结、竣工文件、会计档案、公文档案汇编、移交及归档;
(六)其他管理:实物资产移交、物资设备管理、印章管理、内外部审计、法律纠纷处理。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项目收尾管理体系
项目收尾管理按管理层级、管理要素、责任范围的不同,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层分级管理。
(一)集团公司是收尾管理的管控层,负责建立健全收尾管理体系,负责督导、监控直管项目和子(分)公司开展收尾管理工作;
(二)各子(分)公司是收尾管理的主责层,是项目收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收尾管理制度办法、健全本公司收尾管理体系,负责所......此处隐藏7232字,下载文档可见......主完成竣工结算后,公司审计部牵头组织对项目进行终结审计,形成项目终结审计报告。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应认真分析合同风险,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发生案件纠纷的应及时上报公司法律合规部。
第十章 奖罚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 奖励与处罚
(一)局管收尾项目部较审批的计划时间提前撤销的,剩余现场经费的80%作为奖励,由项目部按照贡献大小制定分配方案,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发放。
(二)局管项目收尾工作未在规定计划期限内完成的,除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薪酬及工资总额管理规定执行外,还由公司分管项目收尾领导对收尾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三)各子(分)公司可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相应奖罚措施。
第三十七条 绩效考核。集团公司每年对直管收尾项目进行评定考核(详见附件5)。
第三十八条 责任追究。项目收尾阶段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按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境外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经济部负责解释。各子(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工程经济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