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XX工会贯彻落实全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集团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特制定《直属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直属机关工会。
第三条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直属机关工会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直属机关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此处隐藏6132字,下载文档可见......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审查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第十九条 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九)对于行政委托直属机关工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其费用应由行政财务支出。
第二十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应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直属机关工会及所属的各分会、小组。最终解释权归直属机关工会。
第二十二条 如上级工会有新规定时,按照上级的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关于下发<直属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